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荆州开发区交通局、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
根据荆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北交通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交计〔2017〕275号)、《关于印发2017年道路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计〔2017〕28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任务,特制定《2017年荆州交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2017年道路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6月8日
2017年荆州交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文件要求,为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任务,特制定2017年荆州交通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
一、年度工作目标
完成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的八项重点任务。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序号 | 重点任务 | 主要工作 | 负责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 | 制定部门年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 1、制定市局年度工作方案并督办实施 | 局运安科 | 2017.6.15 |
2、制定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下发并组织各地实施 | 市港航局 局建设科 | 2017.6.20 | ||
3、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下发并组织实施 | 市运管局 局运安科 | |||
4、制定公路扬尘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下发并组织实施 | 市公路局 市一级路 大桥局 市高管处 市质监站 局计划科 | |||
二 | 积极开展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 按照交通运输部《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要求,尽快摸清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现状,鼓励中石油、中石化所属原油成品油码头率先进行试点 | 市港航局 | 2017.12.31 |
三 | 开展公路扬尘防治。 | 1、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运施工扬尘管理工作,配合环保、公安等部门推进施工扬尘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 市质监站 | 2017.12.31 |
2、进一步做好普通公路施工扬尘管理工作,配合环保、公安等部门推进普通公路扬尘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 市公路局 | |||
3、积极推广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进出口车辆冲洗除尘服务。 | 市一级路 市高管处 | |||
四 | 促进交通绿色可持续发展 | 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年度推广使用工作计划,指导各地配套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其中到2017年底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比例应达到45% | 市运管局 | 2017.12.31 |
五 |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 大力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和节能驾驶技术,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引导鼓励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和省级公交示范城市建设 | 市运管局 | 2017.12.31 |
六 | 大力实施节能环保清洁化车船示范推广工程 | 引导营运车向清洁化发展,发挥低碳交通试点和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作用;加强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打造环保与新能源车示范推广工程和G-BOS智慧客车运营系统推广工程;到2017年底,试点示范工作应取得积极进展 | 市运管局 | 2017.12.31 |
引导营运船向清洁化发展,发挥开展低碳交通试点和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作用;加强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打造环保与新能源船示范推广工程;到2017年底,试点示范工作应取得积极进展 | 市港航局 | |||
七 | 扎实开展船舶大气污染控制 |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实施“气化长江”战略,全面推进船舶大气污染控制工作,制定年度或2017-2020工作计划,重点解决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拆解报废、新改建船舶和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等问题,积极鼓励和推动企业新建或改建高效节能环保的液化天然气(LNG)动力示范船、大长宽比示范船、高能效示范船。积极开展港口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试点工作,大力推动客运和集装箱港口使用岸电,加快开展船舶油改气试点工作,2017年底,纳入交通运输部水运行业应用LNG试点示范项目取得明显进展 | 市港航局 | 2017.12.31 |
八 |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 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市局运安科 | 2017.12.31 |
组织各项目单位将重污染天气市级重点公路施工项目扬尘污染控制纳入相应专项应急预案中并实施 | 市质监站 | |||
组织各级将重污染天气普通公路施工和养护扬尘污染控制纳入相应专项应急预案中并实施 | 市公路局 | |||
组织各级将重污染天气营运船舶大气污染控制及运力纳入相应专项应急预案中并实施 | 市港航局 | |||
组织各级将重污染天气营运车大气污染控制及运力纳入相应专项应急预案中并实施 | 市运管局 |
三、年度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及公路局、港航(海事)局、运管(物流)局、高管处、一级路、质监站全面负责本方案的指导、检查和督办工作。按照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要全面落实大气质量改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并于每季度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二)分解落实任务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要将交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并将任务细化落实到部门,明确责任人,逐月落实,强化考核。
(三)加强联动执法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在落实交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过程也要主动加强与环保、商务、住建、公安、质监等部门的联动,协同执法,信息共享,共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四)积极宣传推动
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大气污染防治法,印制宣传手册,通过现场检查分发等方式,向交通企事业单位讲解大气排放控制要求,提高各级交通人员生态意识和参与治理的自觉性。
2017年道路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7年道路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交计〔2017〕284号)要求,为推进绿色道路运输发展,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任务,特制定2017年道路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大气污染管理,严格控制车辆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的达标排放,确保完成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确定的道路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任务。
二、工作范围
荆州市在籍的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公交车辆的大气污染防治管理。
三、责任单位
市运管物流局,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重点
(一)积极推动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各地制定年度推广计划时,利用好国家燃油补贴政策,将新能源车在我市公交车行业的推广应用一并纳入,并做好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数据统计工作。按照省厅要求2017年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比例应达到45%。
(二)大力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和节能驾驶技术,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加快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建设,全面推行公交智能化调度系统,探索互联网+在公交运营中的应用。强化监督管理,推行GPS实时监控系统,进一步提高公交车辆营运速度。积极开展公交都市和省级公交示范城市创建。结合近两年我市开展的省级公交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把绿色公交发展作为考核重要指标。
(三)引导营运车辆向清洁化发展。发挥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作用,在道路运输领域中推广液化天然气(LNG)等清洁能源汽车应用。
(四)制定重污染天气公共交通运力应急保障预案。一是要求各级公交管理部门和公司,加强组织,确保运力,做到公交班次合理化调度,方便广大市民通过公交出行,尽量减少私家车出行,减轻污染排放。二是加强特殊时期公交车的维护、保养,避免公交运行中出现故障。三是大气重污染,能见度降低,公交公司要对驾驶员做好安全教育,让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交通、运管、客管、公交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逐项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确保年度目标按期实施。市运管(物流)局全面负责本方案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每季度向省运管局、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工作情况。
(二)分解落实任务。各地交通、运管部门要将道路运输车辆及公交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作为履职尽责内容。要向市运管局按月上报相关数据,市运管局汇总后上报省运管局相关部门,其中涉及新增或更新公交车及其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占比的报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处,涉及新增或更新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清洁能源车数据报客货运管理处,涉及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相关信息的报安全监督处,涉及道路运输相关基础数据报综合计划处。
(三)加强部门联动。各级运管(客管)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要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环保、公安交管等部门,认真履职履责,共同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四)建立激励机制。争取地方人民政府对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应用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
(五)积极宣传推动。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向道路运输经营企业、车主、司机、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讲解车辆大气排放控制要求,提高大家参与治理的自觉性。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
365bet平台开户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印发